第四百二十三章 风声再起(1 / 3)

“张先生,你好,鄙人人称法外狂徒李四,是一名律师,受刘威刘先生的嘱托,想要和您聊一聊”;

没错,说话之人,正是法外狂徒李四老师;

昨天,和刘威聊完之后,马毅搏没有让刘威继续找之前的律师,而是直接打电话邀请法外狂徒李四老师;

话说,法外狂徒李四老师,在刑法上面的造诣,绝对是马毅搏认识的人里面最高的;

而刘威此次的行为,还真有可能触及到刑法;

因此,马毅搏就找到了自己认为最好的刑法律师。

而法外狂徒李四,接到马毅搏的电话也很意外;

要知道,两人唯一的一次交集就是上次在秦大妈店铺里面的偶遇,虽然互留了联系方式,但之前根本没有交流;

只不过,法外狂徒李四老师对于马毅搏的大名,这段时间真的是如雷贯耳啊。

不过,听到马毅搏电话里面传来的问题,李四老师也是眉毛微皱;

刚开始,李四老师还以为马毅搏所谓的朋友指的是他自己呢?

但听下去,则发现是自己搞错了;

不过,人一有钱就变坏,这个自古都有。

“李四老师,有一个事情想要请教您”;

“是这样的,我一个朋友之前在社会上的关系比较杂,给人家当小弟,被要求去收所谓的保护费”;

“对方也是很硬气,情愿把店铺关门,也不交”;

“我那朋友连续好几个晚上,还把对方店铺的玻璃门给砸了”;

“对方最后直接关掉店铺不干了,现在这个人对我朋友进行实名举报,您看这个事情,该怎么处理比较好?”

“马总,针对您所说,您这个朋友很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,当然,这个得对方有证据才行”;

“如果对方没证据的话,顶多就是非法闹事,该赔钱的赔钱,该谅解的谅解,问题倒不大”。

法外狂徒李四也是就事论事,这种事情,可大可小;

如果私下和解了,就没有太大的事情。

正所谓民不告官不究,尤其是这种没有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事情,民不告的话,都没人会理的。

正是有了与马毅搏的通话,法外狂徒李四才从首都赶过来;

要知道,马毅搏给的律师费不少,同时法外狂徒李四也想与马毅搏多认识认识;

本来周日就是放假的他,直接就来到羊城;

这才有了法外狂徒和一个张姓男子坐在咖啡店里面聊天的场景。

对于如今的秦大妈来说,想要查到一个人的信息,尤其还是与他们有交集的人,一般都不太困难。

“法外狂徒,好大的口气啊”;

“和刘威的事情,没什么好谈的,我之前宁愿关门,都不交保护费,现在更不会因为对方给钱,就取消举报”;

张姓男子听到李四老师的自我介绍后,也是硬气的回复。

对于他来说了,已经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;

虽说,他关掉店铺与刘威有关系,但实际上,关系并不大;

是因为他母亲突发脑溢血,他根本无瑕顾及生意,才顺势给关门了;

不过,上一次刘威找他和解,他直接狮子大张口要一百万才答应能和解。

那时候的刘威,身上也就几十万而已,怎么可能给他一百万呢,然后就是不欢而散;

没想到,前两天有人找到他,说让他实名举报刘威,就会给他一笔钱;

在他看来,这种能报仇还能拿到钱的事情,何乐而不为呢?

又不是捏造的事实;

因此,直接实名举报刘威。

“张先生,您说的对,如果我是您的话,只会和对方死磕到底,最好把对方送进监狱”;

“不过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