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八十二章 签约(1 / 2)

琼斯陪着孙怡和林云二人玩了两天,到大都会看表演,到纽约博物馆看文物,颇有艺术气息。

当然,琼斯派人也做了暗示,比如暗示二人能否找女伴相陪,其内在含义不言而喻。

哔嘀阁

如果没有林云,孙怡怕是要尝尝大洋马的味道,可当看见林云那副正义凛然的表情,就把这份欲望藏在心底,但他不知道,林云上辈子可没少与大洋马打交道,基本上各国的洋马都品尝过,逢场作戏,生理需求罢了,比较之下,他还是喜欢灵肉合一的感觉,至于说大洋马,腻了。

不过,资本家都是逐利,琼斯可不是慈善家,他的目的很明确,合作。

合作的事情林云不管,一切听孙怡的安排,孙怡和琼斯喝了两顿酒后,终于有了结果。

词曲报酬是八十万米元,比原来少了二十万,这个价格也不少,基本上是一线明星特约的价格。

另外版权费用依旧是百分之五,这一条没得谈,孙怡咬定不放松。

琼斯同意了林云的要求,不过加上一个条件。

林云创作的歌曲必须能够排进公告牌前二十,只有达到这个标准,这首歌的报酬才是八十万,才能享受版权费用。

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,这首歌只能获得五万米元的报酬,基本算是白送。

这一条十分苛刻,起码在整个米国,怕是没有人会签这种合约,再好的词曲作家也不敢保证每首歌都能排进公告牌前二十,能排到这个层次的歌曲,一首足以成名。

再说,公告牌一共一百首歌,能上榜就是一名歌手的荣誉,前二十属于顶尖歌曲,把名次固定在前二十,本身就是设置门槛。

孙怡当然不会同意,不过林云同意了这个条件。

对林云来说,别说前二十,就是前十都没问题,反正就是文抄公。

不过林云也加上一个条件,这个合约只签五首歌,五首排进公告牌前二十的歌曲,五首歌以后再重新签。

这份合约对tv来说算是赚了,能排进公告牌前二十的歌曲,每一首都是经典,几乎能让一位寂寂无名的歌手一夜走红,

孙怡心里没底,觉得这是个陷阱,那可是公告牌前二十的歌曲呀,达到这个层面,都是世界级的创作大师。

“怎么?你对我没信心?”

“那倒不是,只是觉得咱们华国的风格与米国有很大差异,咱们火的歌曲,到了洋人这边,怕是……。”

孙怡当然知道林云的水平有多高,每一首都是爆款,歌曲席卷整个华语乐坛无人能及,可到了米国这边还成吗?

米国的音乐风格与华语歌曲有很大区别,就算眼前这首“i ant it that ay”成功了,可下一首还能成功吗?未必。

再看看琼斯这份合同,说是毒药合同也不为过,毒药用对了能起死回生,但更大的可能就是让你死,这份合同就是如此。

唯一能占便宜的结果就是林云创作出公告牌前二十的歌曲,按照概率来说,这个可能性很小,就算是米国最知名的词曲家,也不敢说自己的歌曲能排进前二十。

成了,赚的盆满钵满,不成,啥也没有,即便排到二十一名也是失败,几乎是一场胜率很小的赌局。

孙怡觉得林云就是在赌,机会不大。

林云拍了拍孙怡,“放心吧,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,这钱,咱们是赚定了,你就准备拿麻袋收钱吧!”

“好,既然你做了决定,我就跟他签这个合同。”

合同签完,琼斯心花怒放,这笔买卖,自己包赚不赔。

当然,他也希望林云的歌能够真的排进公告牌前二十,那样就有机会去争夺格来美大奖,如果拿下这个奖项……不用多,只要一首格来美最佳歌曲奖,立刻成名,从此财源滚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