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别急,一个个的来(2 / 3)

斯·哈里斯凑巧接到了篮球,他正准备自己打一个。

结果弧顶,林星瞪着他,又把球要到手了。

卢西奥斯很委屈,不是说好了,接下来的比赛,球不用都过队霸林的手了吗?

一个碾压的进攻回合过后,拜伦·拉塞尔拍了拍他,说道:“暴君的心思你别猜。”

雀食,别猜,猜也猜不透。

俗话说的好,伴君如伴虎啊!

相比揭幕战的圣塔克拉拉大学,怀俄明大学的确很鱼腩。

核心队员的实力,即便对比圣塔克拉拉大学,也有很大的差距。

但对手阵中,林星还是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。

“这不是西奥·拉特利夫么?未来的nba盖帽王啊!”

拉特利夫是怀俄明大学的首发中锋,这场比赛打下来,林星被帽了一个。

这让他意识到了,这家伙确实是未来的nba盖帽王。

但此时的拉特利夫,小技术糙的令人发指,2米08的身高在ncaa的优势也不大。

指望这个时候的他带飞怀俄明大学?别想。

对手的孱弱一眼可见,重拳出击的林星,又一次轰下了34分4个篮板8个助攻3个抢断的豪华数据。

解说席坐着的约翰·贝勒斯,也是死性不改的继续狂吹林星:

“连续两场高效输出,starl已经走上了他的ncaa巨星之路,比肩安芬尼·哈达威绝对不是碰瓷……

那些仍在质疑他的人,记住,比赛一场一场的打,你的脸也是一样!”

可是赛后,舆论仍然一边倒。

橘郡纪事报又一次把长滩分校放到了头条的位置上,还是和上一场比赛一样,他们复述了约翰·贝勒斯的言论。

然后,球迷的讨论仍然是——

“如果我是安芬尼,我会觉得恶心。”

“便士只想好好打篮球,林星和约翰·贝勒斯满脑子都是碰瓷他人,然后以此成名。”

“作为新生代的魔术师,便士的球风很灵动,我看他的第一场比赛,我就爱上了他,林星?他比便士差远了。”

林星看不到这些讨论,而能够看到这些讨论的约翰·贝勒斯很想笑。

“这群所谓的便士球迷绝对没看林的比赛,如果看了,他们绝对说不出林比便士差远了这样的话。”

脑海中,一闪而过的是林星的各种暴扣,各种非人的滞空,各种交叉步过人,以及数量不多的让人眼前一亮的传球。

要说灵动,或许林星没那么灵动。

林星的球风,只给约翰·贝勒斯一种:暴力的、爆炸的、炸裂的美感。

如果非要比球风的话,贝勒斯更喜欢林星的球风。

考虑到众口难调,贝勒斯也只是觉得:

便士和林星之间的球风,绝对没有档次上的差距。

即便有,也一定是林星更出色。

和渠道更多的贝勒斯不同,林星能看到的,只是各种体育频道专家、球评家们的讨论。

就像这场比赛的赛后,酒店里的他打开了电视机,停在了nbc体育台。

他看到了电视机里一个叫亨利·阿伯特的砖家,播放了一段林星被帽的比赛片段,然后大加嘲弄:

“快看,这位比肩安芬尼的大一天才控卫,居然被一位籍籍无名的中锋正面血帽了一个!”

“看看这记大帽,像不像一记扇在约翰·贝勒斯脸上的耳光?”

“天才?这就是比肩安芬尼的天才?”

“安芬尼绝不会被这样一个无名中锋血帽的!”

林星皱着眉,想笑,又不想笑,表情很扭曲。

看完了这一段,他拨通约翰·贝勒斯的电话。

拉勒米的会面后,两人就交换了联系方式。